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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20年淄博市第五批“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市属卫生健康系统第一场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8/7 9:35:24文章来源:本站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场特招应聘人员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5)

“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要求。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6.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已通过名校人才特招与淄博市各级事业单位签约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岗位



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应聘人员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17日12:00。

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17日17:00。

2. 报名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承诺事项处需本人签名。

(2)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

(3)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需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按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一般应于2020年8月5日及以前取得。因疫情原因,学校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参考附件4)进行审核。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相关资格证书一般应于2020年8月5日及以前取得。其中,招聘岗位有“规培合格”要求的,可由考生做出个人书面承诺,先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如通过面试,待本年度规培考试合格情况确定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聘用。

(5)2020年淄博市第五批“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市属卫生健康系统第一场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6)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1)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应聘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应聘人员信息表(EXCEL电子版)+其他材料(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需电话进行报名成功确认(确认电话见附件1)。

4.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补充材料的时间不应晚于初审截至时间。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初审结束后,淄博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zibo.gov.cn)、淄博卫生人才网(http://www.zbwsrc.cn)公布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


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           0533-526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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