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院新闻 > 详细

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被确定为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

发布时间:2016/11/17 16:09:30文章来源:

     2016年11月7日,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公布山东省交通医院等5家医院评审结果的通知》(鲁卫医字【2016】59号),正式确定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为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至此,中心历经年的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完美收官。

      

    市精神卫生中心自2014年11月5日启动医院标准化建设迎评工作,期间,医院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评审方针,按照标准化管理程序,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对照标准强抓落实,遵循 PDCA 原理,持续质量改进,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取得明显成效。

     

    20169月至10月,山东省卫计委组织对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等5家医院进行了现场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和社会评价。

   

    2016年96日至7日,山东省等级评审专家组9名专家对市精神卫生中心进行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等级评审。专家组对医院评审检查工作做了详细的汇报,总结亮点,指出不足,提出建议。经过专家组论证评估,市精神卫生中心顺利通过了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现场评审。    

    

    2016年9月22日23日受省卫计委委托,山东省医学会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分会对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等方面进行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评价。调查组一行6采取现场体验、问卷调查、重点访谈、电话随访等方式,对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住院、出院患者及医院职工进行了第三方社会评价,重点涵盖医疗技术、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后勤保障和职工生活等多个方面,通过调查发现,医院在医疗护理、便民服务等方面做出了诸多改善与创新。

    2016年1028113,省卫计委网站对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5所医院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