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草案27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进行审议。 在2011年10月第一次提交审议的精神卫生法草案中,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定了诊断和复诊程序,还规定了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复诊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程序。 对此,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精神障碍鉴定由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自主委托进行,其性质是医学鉴定,不是司法鉴定;此外,两次鉴定一般需要60天时间,时间长成本也高,对患者不利。 针对这些意见,草案作出修改,明确鉴定的性质为医学鉴定,并删去了有
为做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市五院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保证这项工作有序进行。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医院及时制订了“市五院城市文明指数测评迎评方案”,成立由院长任总指挥的迎评工作指挥系统,并下发了“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实地考察责任分工表”,安排专人负责院容院貌、医疗人员规范着装,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秩序,院内停车、导医标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等项工作。医院还在醒目位置张贴 “四德”宣传画,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创建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8月30日上午,市卫生局副局长孙辉一行4人来到市五院,对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副院长任清涛、工会主席吴英丽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督导。 督导组通过听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查看、沟通交流等方式进行。督导组听取了市五院工会主席吴英丽的工作汇报,全面细致地了解了“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查看了相关材料,与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并提出了指导意见。 督导组对市五院“行风建设”、“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开展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市五院在此次活动中领导高度重视,工作细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
为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深入开展,弘扬全市卫生系统文明奉献的人文精神,增进医患之间的和谐互动,8月18日,市五院开展大型志愿服务活动。由心理专家、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组成的十几人的团队,深入社区、走向街头,通过义诊、发放宣传材料、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进行健康知识宣传,为社区居民送去了健康服务和人文关怀。 活动现场,医院志愿者免费为居民测量血压,发放健康宣传材料,并由心理专家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知识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整个活动过程中,市五院志愿服务者贴心的服务,热忱的态度,受到社会群众的高度评价。此次
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人格成长,近日,受淄川区文明办委托,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成立淄川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承担全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市五院高度重视,选择专门的工作场地、配备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助器材、制定工作运行保障制度,并选拔经验丰富的资深心理专家组建心理健康辅导团队,为这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中心开展的服务内容包括心理咨询与治疗、家庭教育指导、推进团体训练、组建专家讲师团、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等。中心将全面负责为淄川区未
2012年7月13日,受周村区总工会的邀请,市心理卫生协会理事长、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心理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路英智教授为周村区总工会主办的周村区职工心理健康辅导员培训班授课。周村区各乡镇、街道总工会主席,周村区直有关部门工会工委主任(主席),直属工会主席,基层企业心理健康辅导员等共2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路英智教授就“如何保持好工会干部及心理辅导员自身心理健康”、 “工会心理健康辅导员基本技能培训”等贴近工会干部和心理辅导员工作、生活的有关问题展开了认真细致的讲解,授课中不时穿插互动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