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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精神卫生中心为职工建立健康档案

发布时间:2016/3/29 15:51:47文章来源: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立与完善职业安全防护与伤害的措施,不断提高职工的健康管理水平,2016年3月,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预防保健科为中心近450名在职职工建立了职工健康档案。

创建职工健康档案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职工的每次健康检查结果会指定专人规范填写《职工健康档案登记表》,确保登记内容完整准确,并会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及时掌握职工的健康状况,从而提出预防保健措施。

中心还设立了预防保健门诊,由副主任医师李洪祥坐诊,及时为职工进行健康方面的检查和问题解答,并根据职工健康状况提供治疗建议。 

中心会根据情况定期组织职工健康体检,通过体检持续监测职工的健康状况及身体的异常指标,使每位员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提高职工对健康的重视程度,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职工归属感和工作热情,确保平安快乐工作。

                            

  (任芳 孙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