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6年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序号 |
岗 位 |
人数 |
招聘专业 |
学历及相关要求 |
1 |
医疗岗位1 |
6 |
临床医学; 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精神医学与精神卫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精神医学或内科类别执业医师证书者学历可放宽到非全日制本科,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
2 |
医疗岗位2 |
2 |
临床医学 |
派遣期内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3 |
康复岗位 |
3 |
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4 |
护理岗位 |
10 |
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性优先,有护士执业证书者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分数线者学历可放宽到非全日制大专,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
5 |
MECT岗位 |
1 |
麻醉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麻醉学执业医师证书者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
6 |
审计室岗位 |
1 |
审计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7 |
病案室岗位 |
1 |
卫生信息管理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编码员资格者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
8 |
收费处、住院处岗位 |
3 |
会计;会计电算化 |
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9 |
保卫后勤人员 |
2 |
专业不限 |
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二、其他要求和说明:
1、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2、应聘人员身体健康;
3、医疗岗位及康复岗位的临床医学及精神医学专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需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专科需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5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4、康复岗位的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专业专科学历需3年内取得国家级康复治疗师从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5、护理岗位需3年内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6、MECT岗位麻醉学专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需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专科需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5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即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6日下午5:00。请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到淄博卫生人才网(http://www.wsrc.gov.cn/)或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www.zibomhc.com)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将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wyrsk@163.com,发送主题为:报名岗位+姓名,如“临床岗位1+张红”。
2、资格审查。2016年8月6日上午8:00至下午5:00,招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岗位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照、报名费50元和《报名表》到医院组织人事科(门诊楼四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3、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10日上午8:30到医院五楼会议室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和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进入面试及技能操作考试,医疗、康复、护理、MECT岗位需进行技能操作考试。面试时间、地点:2016年8月13日上午8:30,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为2016年8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经医院研究后确定体检人员,由医院组织体检。
5、录用。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6、公示。拟聘用人员在院内公示。
四、聘用
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办理人事代理,根据医院规定兑现相关工资待遇。
联系电话:0533-5264149。
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6年8月1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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