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内疫情防控的10条措施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控责任,落细落小落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举一反三,补齐漏洞,特制定医疗机构内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一、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急诊、各普通病区均应切实落实本区域预检分诊措施,预检分诊点必须置于门诊大厅之前,单独设置,确保发热病人不进入各门诊病区环境。预检工作重点关注就诊者的相关接触史和有可能的暴露情况,对每一个就诊者第一时间按新冠肺炎疑似者予以分诊。对发现的有相关接触史的患者立即转发热门诊或病区隔离病房收治。 二、强化发热门诊管理 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必须设置发热门诊。发热门诊必须符合《山东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试行)》要求,分设“三区两通道”(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患者通道、工作人员通道),做到设施完善、流程科学、标识醒目。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机构应设置预检分诊诊点,做好发热患者的发现、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对发热患者要立即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院,并按程序报告。发热门诊标识、指引、通道必须符合要求,发热门诊及隔离观察室要24小时值班值守,医护人员配置必须与服务量相适应。因发热门诊设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全面做好发热病人检测报告 医疗机构门诊、病房及办公区域入口应配备红外线测温仪,并校准调试好。发热门诊及其他科室、病区对于所有不明原因发热(≥37.3℃)的病人,或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症状明显,结合流行病学史怀疑罹患新冠肺炎的病人,应立即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并隔离观察;发现有肺炎影像学特征、最近2周内白细胞降低的病例,应立即进行病原学检测;对怀疑为新冠肺炎病例或不能排除的,应严格隔离治疗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各社区排查出的具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可疑症状的非重点人群,医疗机构要及时迅速处置。 四、突出加强普通病房疫情防控措施 医疗机构新收治的普通住院患者入院初期必须单人单间,按可能存在疫情接触史管理。入院后反复询问现病史及流行病学史,结合临床症状、体征认真研判其患病风险度。待明确不存在流行病学史或排除其疫情风险后,再调整至合住病房,避免疫情在院内扩散的风险。认真做好病区内陪人及探视人员管理。落实每个陪人登记制度,对每一位陪人每天至少测量两次体温并做好登记,并将问询登记表置于住院病历首页之前。严格陪人进出病区管理,明确陪人数量、时间和流程。严格执行陪人“出入证”制度,做到“无证不入”,规范管理。疫情防控期间统一取消到病房探视制度。无陪护的病人由医疗机构病区医护人员做好日常照料。认真做好病人及陪人的宣教工作,提高患者及陪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在每个病房门口设消毒液,张贴新冠肺炎宣传知识,培训引导每一位出入人员及时进行手消毒。 五、做好医院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重症监护室、静脉注射室、血液透析室和新生儿病房、大型高压氧舱等病人聚集的场所,应严格消毒、监测和医务人员防护管理。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新进病人时,要严格筛查,对可疑病人单间管理。疫情防控期间,NICU一律暂停袋鼠式护理。静脉注射、血液透析病人要加强个人防护,一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大型高压氧舱进舱前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发热病人不得同时进舱。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各类手术病人,应使用隔离手术室。医疗卫生机构食堂一律取消集体就餐,可提供配送服务,食堂工作人员送餐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得进入病房。 六、高度重视精神病人的治疗管理 各级精神卫生机构应设立独立的“医学观察病房”和“隔离病房”,在做好医护人员和现有住院病人以及陪护人员体温检测、报告等级的基础上,严格病人入院收治标准,对所有新入院的病人要先在“医学观察病房”进行医学观察14天,无异常后转入普通病区。对可疑病人应安排到“隔离病区”进行全面排查。 七、严格落实医院室内外消杀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选择适宜消毒剂开展室内外消杀工作,对医院的候诊大厅、候诊区、卫生间、出入口等公用场所每天4次消毒,对相对密闭空间应做好地面、物品、空气消毒。严格医疗废物管理流程,对发热门诊及相关隔离病区医疗废物重点管理。做好医院范围内卫生间、厕所、污水等常规消毒工作,必须达到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对发热门诊及隔离观察室、隔离病区的污水、污物、病人排泄物等做好重点消杀。认真做好院内卫生清洁工作,创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 八、做好医务人员防护与健康保障 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尽一切可能配齐防护物资设备,并向临床一线倾斜,强化医务人员防护措施落实,严防医务人员感染。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强化防护用品特别是防护服穿戴、摘脱训练,未经防护技能培训考核的一律不得上岗。科学合理配置医务人员,既要满足医疗服务需求,又要保障医务人员休息。改造医生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为医务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休息环境。所有医护人员以及食堂、后勤、保洁、保安人员等每天测体温两次(上午11点,下午4点)并做好登记。 九、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加大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力度,推广普及简便易行的穴位按摩、艾灸等中医适宜技术,倡导太极拳、八段锦和保健气功等运动方式,继续为密切接触者提供预防性中药汤剂。医疗机构可使用艾条烟熏法等方法祛除疫毒。充分发挥基层中医馆、国医堂的服务功能。坚持中西医并重,强化中西医结合,建立中西医专家协同机制,每个医疗救治组都要有中医专家参加。对疑似和确诊病人要及早使用中医药参与医疗救治,推广有效方药和中医药,促进中医药深度介入诊疗全过程。 十、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 各区县、各单位应根据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有序推动、逐步加强日常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加强精细化管理,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减少人群聚集。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减少交叉感染。实行分类救治,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应当按照相关制度和诊疗规范给予及时有效救治,不得推诿拖延,杜绝任何形式的拒收病人现象。开展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对择期手术患者,应加强沟通,争取患者理解,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手术时间,引导患者合理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