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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专家解析

发布时间:2020/2/17 9:56:56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来源:中华精神科杂志,2020,53(00):E001-E001

作者:马宁1 马弘1 李凌江2

单位:1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精神卫生学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 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第六医院);2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 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研究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精神疾病诊疗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通信作者:马宁

Email: maning@bjmu.edu.cn 


摘要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一次突发的公共卫生危机事件,不仅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也会给大众带来心理冲击,引起相应的心理行为问题。2020年1月26日,国家下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本文从由谁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给谁提供、提供什么、怎么提供、注意事项5个方面对指导原则总体内容进行概括整理,并提出几点思考,以帮助提供相关服务的精神心理工作人员更好的理解和实施指导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一次突发的公共卫生危机事件,不仅会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也会给大众带来强烈的心理冲击,引起相应的心理行为问题。疫情本身,政府出台的各种防控措施,包括隔离、延长假期、公共交通管制等,以及海量的媒体报道和大量的传言流言等,对大众的心理行为都会造成影响。例如确诊隔离患者感到恐惧、焦虑、孤独、委屈等,疑似患者心存侥幸、害怕被歧视,一线医务工作者压力过大、疲劳紧张甚至耗竭崩溃,普通民众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安或担心害怕等[1]是群体在应对疫情时的主要心理行为问题。


在这种情形下,2020年1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成立的包括32个部门的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以指导各地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适宜的心理健康宣教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从而帮助公众科学对待疫情,减轻疫情对大众心理的干扰及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指导原则从组织领导、基本原则、制定干预方案、组建队伍、干预方式5个方面进行了规定,附件则针对6类不同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要点进行了阐述[2]


本文将从由谁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给谁提供、提供什么、怎么提供、注意事项5个方面对指导原则的总体内容进行概括整理,并提出几点思考,以帮助提供相关服务的精神心理工作人员更好的理解和实施指导原则。




一、由谁提供

服务提供者在指导原则中涉及到多个层面,具体包括领导者、组织者、指导者和具体服务的提供者。


1.领导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2.组织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调。


3.指导者:心理救援专家组,由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


4.服务者:心理救援医疗队(由精神科医生、临床心理工作人员、精神科护士等组成,优先入选有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人员)、心理援助热线队伍(接受过心理热线培训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和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志愿者为主)。

二、给谁提供

指导原则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人群划分为六类四级,要求将第一级人群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逐级扩展到第二、三、四级人群,并对不同类别人群受疫情影响出现的常见心理行为问题,以及心理危机干预措施和原则进行了详细阐述。


六类人群的四级干预对应划分,详见图1。

图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六类人群四级干预对应图


三、提供什么

指导原则要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包括以下4项主要工作内容。


1.掌握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动态变化,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自杀、冲动行为等极端事件和群体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2.对高危人群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3.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与督导,培训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提供社会支持。


4.做好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


指导原则还明确指出要“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也就是说,不同阶段的服务重点不同,不同人群的服务内容不同。指导原则要点解读对后者有具体说明,即对第一、二级人群以提供心理危机干预为主,对第三类人群主要提供心理疏导,对第四类人群主要提供心理健康宣教服务[1]


四、怎么提供

如何组织实施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具体的流程和步骤涉及工作部署、计划制定、队伍组建与服务开展等4个方面,见图2。

图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组织实施框架图


1.整体部署:指导原则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


2.制订计划: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针对六类不同人群的四级分类干预计划,包括干预目标人群的范围、数量,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的人员数量,服务内容,工作进度等。


3.组建队伍:包括一支赶赴现场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心理救援医疗队和一支通过线上手段提供心理支持和疏导的心理援助热线队伍。队伍的具体人数根据分类干预计划确定。心理救援医疗队可与综合医疗队混合编队或单独组队。指导原则要求,心理援助热线队伍上岗前应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的心理援助培训,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应接受专业督导。实际上,不仅心理援助热线队伍需要,心理救援医疗队也应接受相关培训,而且,两个队伍的成员均应提前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防护、诊治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以提供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干预。


4.开展服务:主要通过现场和线上两种形式提供服务。现场干预可采用一对一的个体干预(如对住院确诊患者)、团体干预(如轮休的一线医护人员)等方式。线上服务要充分发挥现有心理援助热线和各种线上通讯手段的作用,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免费在线心理支持和疏导;通过电视、官方网站等多种媒体宣传热线号码,提高公众对热线的知晓率,方便公众求助拨打;明确热线工作目标、原则,规范热线服务流程等[3-4]


五、注意事项

指导原则还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中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进行了说明,包括服务提供者要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这在2008年汶川地震心理援助后的精神科和心理治疗/咨询业内反思中被多次提到[5];要及时报告在服务中发现的可能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并提供建议的解决方案;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提供针对性社会支持;要根据当地已有资源开展心理危机工作,资源不足又急需服务的地区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或申请国家协调其他省份心理救援医疗队支援。

六、几点思考

指导原则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做了较为详细全面的规定,其中有几个内容值得思考。


1.指导原则提出“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第一级人群包括住院治疗的重症及危重症确诊患者、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疾控和管理人员等。因为疾病本身的传染性、隔离需要、防护物资不足、一线医务人员的工作负荷过大,对他们最好的干预是适当休息,保障健康,同时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路径,有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干预。当前,开展最多的是针对所有公众的心理健康宣教和心理疏导服务。随着武汉地区多个“方舱医院”的建成及大量酒店的征用,轻症确诊、疑似、发热患者将由居家隔离改为集中隔离救治,对这个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应成为下一阶段的重点。这也正符合指导原则提到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的要求。


2.传染性疾病的公共卫生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心理危机干预有所不同,前者因其明显的传播性和不确定性、需要采取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等防控措施,容易引起公众更多的恐慌,应将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融入到各种防控措施中,及时公开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教;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手段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提供现场心理危机干预时要确保工作人员的有效防护;要特别注重加强对心理干预人员疫情相关知识的培训,以便在心理危机干预服务中提供准确科学的信息,缓解个体焦虑、恐惧等各种情绪。


3.指导原则中心理危机干预4个主要工作内容之一是“做好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要点解读中提到“强调在疫情防控期间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保障患者管理和药物治疗。”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布在六类四级人群中,将其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内容单独提出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这个群体较普通人群对压力和外部事件更加敏感和脆弱,在疫情带来的恐慌情绪下,他们的病情可能会加重,也可能出现跟疫情相关症状,例如认为有坏人在空气中散发病毒、对手要用病毒害自己、觉得自己身体强壮不用戴口罩就外出,甚至可能出现易激惹、冲动、自伤、攻击等行为,这都可能增加他们被感染的风险。限制出行的防控措施可能使患者就诊不便,或者如患者家属被感染导致患者无人监管督促,都可能影响其规律服药情况,进而导致病情波动。在提供干预服务时要注意评估其心理状态、精神症状,是否规律服药以及被有效监护,重点关注不(规律)服药、家庭弱/无监护能力的患者。及时给予患者及其家属心理支持和疏导,必要时转诊至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4. 指导原则要求“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根据目前人群的需求和实际困难提供社会支持”,这一点非常重要。2007 年,联合国机构间协作组织(IASC)针对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撰写出版了《在紧急情况下的精神健康和心理援助指南》,该指南强调了多部门协作的重要性,强调不同领域多样互补的社会支持对保护和改善人们的心理健康具有重要作用[6]


个体和群体的心理状态跟社会行动密切相关,例如,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举措中有一项为学校延期开学[7],这给很多家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包括孩子的学业问题、照顾问题,单纯的心理支持难以解决。但随着更多的教育机构开设在线课程,部分企事业单位规定职工可在家办公时,相应的心理行为问题得到极大的缓解。离开社会支持谈心理支持是苍白的,两者应密切结合。


5. 指导原则提出“由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专家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与督导”。这个工作,在事件发生时要做,在事件发生之前更要做。“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心理危机干预是一项需要“平战结合”的工作,平时反复培训、演练,战时队伍才能有效发挥作用。例如心理援助热线队伍,当前卫生、教育、妇联等系统均开设有心理热线,但队伍的人员数量、质量、稳定性、热线运行机制等差异较大,要由规范的热线建设标准和工作流程来加强管理,以提高心理危机干预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需要整体规划,“不能一哄而上,也不应一哄而散”。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的管理体系仍不完善,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虽然提及了心理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和人员培训等内容,但对心理救援涉及到的组织和服务机构、组织运行、人事调配、经费配置、资格认证等系列问题均未做出详细解释和规定。期待在这次疫情之后,我国政府能尽快出台针对性的、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对心理危机干预涉及到的人、财、物、信息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进而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良好的社会心态。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