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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精神类药物的常见误区

发布时间:2025/9/24 10:59:44文章来源:本站

1.自行诊断和用药

精神类药物属于处方药,需要医生根据症状、病史、身体状况等综合判断后才能使用。自己按感觉或网上信息吃药,容易用错药或剂量不当。

2.症状好转就停药

很多精神疾病需要一定疗程的维持治疗,即使症状改善,也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步减药,突然停药可能导致症状复发或戒断反应。

3.害怕副作用而拒绝用药

所有药物都可能有副作用,但医生会根据个体情况权衡利弊。多数副作用会在用药初期出现,并可能逐渐减轻。完全因担心副作用而拒绝治疗,可能错过最佳干预时机。

4.认为药物能解决一切

药物往往需要配合心理治疗、生活方式调整等综合措施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单靠吃药忽视其他方面,疗效可能有限。

5.随意增减剂量

剂量调整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自行加量可能增加毒副作用,减量则可能达不到治疗浓度。

6.忽视药物相互作用

精神类药物可能与其他药物、酒精、保健品发生相互作用,影响药效或增加风险。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生正在使用的所有药物。

7.服药期间不监测身体状况

部分精神类药物可能影响肝肾功能、心电图等,医生通常会建议定期复查,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8.把药物等同于成瘾

有些药物需要长期服用是为了维持病情稳定,并不等同于成瘾。但某些镇静催眠药、抗焦虑药长期使用突然停药可能出现撤药反应,需规范减量。

用药前核心原则

必须由精神科医生诊断后开具处方,不可根据症状自行购药、模仿他人用药。

就诊时主动告知医生:过敏史、正在服用的所有药物(包括中药、保健品)、基础疾病(如肝肾功能问题、心脏病等),避免药物相互作用。

服药中关键注意事项

1.严格遵医嘱用剂量和时间:不随意加量(可能增加副作用风险)、减量(可能导致药效不足),每天固定时间服药(帮助维持血药浓度稳定)。

2.正视副作用:初期可能出现嗜睡、头晕、恶心等轻微反应,多数会在1-2周内缓解;若副作用严重(如心慌、皮疹、情绪异常波动),立即联系医生,不可自行停药。

3.不擅自停药或换药:即使症状好转,也需按医生建议逐步减药(突然停药可能引发症状复发、戒断反应);换药需经医生评估,不可自行更换药物种类。

服药期间生活与监测配合

生活调整:避免饮酒(酒精可能加重药物镇静作用,增加肝肾负担)、避免熬夜(规律作息帮助药物发挥作用);若服药后有嗜睡等情况,暂时避免驾驶、操作精密仪器。

定期复查:按医生要求做检查(如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等),便于医生及时调整用药方案,监测身体对药物的适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