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精神卫生中心对社区防治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发布时间:2014/1/6 14:30:44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完善全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提升社区精神卫生质量控制水平,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9日,由市精神卫生中心社区防治人员、精神科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对各区县、厂矿精神疾病防治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年度业务考核。
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为主的办法进行考核,首先听取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业务开展情况汇报,并现场查看有关数据资料,到精神科门诊、急诊、病房实地查看社区卫生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考核,各防治单位不断总结经验,查找本单位精神疾病社区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为明年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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