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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院对全市精神疾病防治单位进行2010年度考核

发布时间:2011/1/17 8:58:21文章来源:


    为完善我市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建设,提升社区精神卫生质量控制水平,2011年1月12日起,市五院对全市各区县、厂矿精神疾病防治单位进行2010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检查考核。
    考核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精神卫生工作原则,主要采取听、看、查,以查为主的办法进行。首先,考核组听取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的年度业务开展情况,然后,结合查看数据资料和实地察看工作开展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
    通过考核,各防治单位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扬长避短,力求在新的一年里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