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鉴定工作全面展开
发布时间:2009/8/17 11:38:06文章来源:
如何对待残疾人和解决残疾人问题,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准。我国有8300万残疾人,这是一个人数众多、特别困难的群体。党和国家历来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工作和发展事业。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根据淄博市残联的统一安排,市精神卫生中心主要负责对淄博市所有智力残疾及淄川区、张店区精神残疾的鉴定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9名成员组成的精神残疾鉴定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门诊部、心理咨询检验科具体实施。医院在门诊大厅醒目位置张贴了鉴定流程,导医人员耐心解释,相关科室人员热情接待,保障了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自7月1日以来,已完成精神残疾鉴定350余例,智力残疾鉴定430余例,目前此项工作仍在积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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