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精神卫生中心领导及专家督导我市精神卫生工作
2016/4/9 16:14:15 点击量:
2015年10月26日下午,由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王汝展任组长,济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夏雁、省精神卫生中心胡丽丽、省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副主任孟玥为成员的第四督导检查组,就淄博市落实《精神卫生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卫计委副主任孙辉,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任清涛,市卫计委法监科科长赵志强,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曲文轩,市卫计委公共卫生科科长胡小夏陪同检查。
督导组首先听取了市卫计委副主任孙辉对我市精神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完成情况的汇报,并查看了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卫生法》落实情况的相关资料,具体了解了《精神卫生法》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专家们提出了一些具体指导意见。
10月27日上午,督导组到周村区精神病院和丝绸路街道卫生服务中进行了实地查看,对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实际操作给予了指导。在社区,专家们还查看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档案,指出了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数据质控员给予了技术指导。
综合考评后,督导组对我市的精神卫生工作给予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