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

2024/5/22 14:29:14 本站 点击量:

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定本制度。

一、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二、在院内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

三、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四、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

五、定期向全院职工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六、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七、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

八、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九、各科室主任(科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观察室由护士长负责控烟工作。